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州城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(审议稿)》政策解读


2024年6月19日印发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州城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(审议稿)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现就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:

一、出台背景

为进一步理顺州城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,用好规划管理“指挥棒”,推动形成良好的规划建设秩序,确保“无规划不建设、无许可不施工”,结合州人民政府《关于进一步明确州城建设项目监管工作职责的通知》《恩施州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》及恩施市人民政府《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批后监管工作职责的通知》等要求,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本《通知》。

、主要内容

《通知》分五个部分:

(一)审批和监管范围。进一步明确了州城规划管控区内进行建筑物、构筑物、道路、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,均应按程序报批和接受监管

(二)审批程序和职责分工。一是明确了审批程序;二是明确了州级和市级审批的范围和要求;三是结合《恩施州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》进一步明确了报州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签或审议的项目类型。

(三)监管要求和职责分工。按照职责要求,进一步明确了州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,州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市“两违”清理办公室,市城市管理执法局,州城规划管控区街道办事处、乡镇人民政府,州、市市场监管、卫健、文旅、公安、生态环境、消防等部门,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、通讯、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单位及州、市其他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的职能职责。

(四)工作机制。明确要求建立信息互通、分片负责、快查快处和分类处置四项工作机制,全面加强州城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。

(五)责任追究。明确了对不严格履行州城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职责,未及时发现、及时查处本单位职责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的,对其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对本通知下发后新出现未批先建违法情形的,对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,并在恩施电视台、恩施日报等媒体予以曝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