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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新设采矿权登记办理流程


受理

1小时

审核

6小时

审批

1小时

制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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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人:县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

审核人: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管股长

审批人: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股长

办理人:县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

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清单

序号

材料名称

1

采矿权新立申请登记书(窗口提供标准文本)

2

采矿权埋桩定界材料

备注:1.此事项共需5项材料 ,其中3项(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评审意见及公告资料、矿业权出让合同及出让收益(价款)缴纳或有偿处置材料、探矿权注销文件或成交确认书)可通过内部获取,申请人只需提供上述2项材料。

2.外商申请的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材料。

3.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(窗口提供示范文本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