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恩县局:多举措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
近年来,宣恩县严守耕地保护红线,通过实施耕地数量、质量、生态“三位一体”保护策略,不断提升耕地质量,确保全县耕地数量不减少、质量不降低、生态有改善。近日,宣恩县委县政府印发《全面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工作措施》,为进一步改善耕地质量、优化耕地布局、夯实粮食安全根基,提供政策依据。
建立一个机制,激活耕地保护“源动力”。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督查机制,分解下达耕地保护目标任务,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纳入乡(镇)党委政府责任制考核,对耕地保护年度目标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乡镇给予15万元奖励,同时按照每村4000元标准保障村级耕地监管工作经费。开展耕地保护例行督查,通过采取县委专项巡察、县人大定期督导检查等方式,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非法占用、破坏和污染耕地及擅自改变耕地用途等行为,对未完成耕地年度恢复任务的责任主体,按每亩480元标准缴纳经济补偿费用。
压实两个责任,织密耕地保护“管护网”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。乡镇认真落实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,组织村(社区)加强对耕地保护目标范围内的耕地,不定期开展巡查,做好巡查记录,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。压实部门监管责任。建立耕地保护部门责任清单,全面落实部门行业管理责任,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职能监管和相关服务工作。同时乡镇及各部门持续开展耕地保护宣传教育活动,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耕地保护共管共控,鼓励市场主体参与耕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。
强化三项举措,丰富耕地保护“工具箱”。千方百计增加耕地数量。通过开展“林耕置换”、全域国土综合整治、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”、低效园地开发利用、“耕地恢复行动”等工作,积极开发非耕地资源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,将非农建设、设施农用地建设等各类对耕地的占用,统一纳入占补平衡管理。同时整合涉农部门项目资金、政策性补贴资金、产业发展奖补资金,加大奖补力度,引导承包经营主体与市场主体长期合作,强化“耕、种、管、收”环节社会化服务。千方百计提升耕地质量。加强撂荒地治理,推进耕地质量建设和土壤改良,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,力争在2035年将全部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,大力实施“小田并大田”改革试点。千方百计守住耕地红线。抓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,强化规划管控限制占用耕地,加强对各类项目用地规划布局,坚持耕地总量和用地增量增用挂钩,乡镇当年耕地保有量减少或无新增耕地,原则上不对占用耕地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批。